山东法制传媒网:(赵越)“2020年以来,我们牵头对辖区各学校、幼儿园等拟聘用的496余名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人员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录用人员存在性侵违法犯罪等前科,与此同时,我们深入辖区各学校、宾馆、医院等场所,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进行广泛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对这一制度的知晓度。”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说。
“希望孩子们都能长成中华民族的参天大树。”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呈上升趋势,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的同时,也牵动着天下父母的心。
如何把预防校园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到实处,推动把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查询设置为教职员工从业前置程序,有力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历下区检察院探索的步履从未停止。
早在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后,历下区检察院积极与相关部门会商协调,探索完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入职查询”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机制。2020年5月,最高检与国家监委、公安部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历下区检察院积极与医疗、教育等相关部门当面沟通座谈,明确责任主体,解读核心要点,确保强制报告不遗漏、不迟延、不留白。与此同时,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线上线下加强对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主动“扫描”网络游戏讨论专区、抖音、快手等未成年人经常接触的平台,将找线索与纳线索相结合,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度。对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报告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区检察院将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为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
2020年9月,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共同发布的《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同年11月,在与公安局、教体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后,历下区检察院牵头各责任部门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的意见》,《意见》明确,区检察院负责监督、协调查询流程,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入职教职员工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区教体局统筹、指导全区学校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
据了解,适用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适用对象不仅包括招录的教师、教练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也包括保安、门卫、司机、保洁员等虽不直接负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其他工作人员。
“检察机关牵头开展入职前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斩断了伸向孩子们的黑手,净化了教职工队伍,我们举双手赞成。”历下区某小学学生家长说。
今年6月1日,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教职员工入职前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制度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被吸收进修订后的法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赋予了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更重的责任。
下一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断推动完善入职查询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用一道道关卡,守护孩子眼中的星辉,心里的光亮。(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