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林茂 魏鑫)找对象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剩男剩女们,身边的七大姑八大姨也都是跟着操碎了心。介绍对象本来是一件成人之美的事儿,却有人借此做起了坑蒙拐骗的勾当。
近日,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假借介绍对象进行诈骗的案件一审宣判,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作案使用的通讯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98年的小李也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但自己一直苦恼于找不到女朋友,所以时常麻烦身边的亲戚朋友帮着介绍对象。功夫不负有心人,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李哥哥的一个朋友张某说要给其介绍对象,简要介绍了一下女孩的基本情况,随后就把女孩的微信号发给了小李。
小李的“爱情”就这样开始了,双方在微信上聊得很投机,没过多久小李就给女孩发了一个521元的红包表达爱意,对方也接收了。聊了十多天后感情逐步升温,双方商量见面的事儿,女孩说第一次见面自己有些不好意思,要让“媒人”张某陪自己去,小李觉得很正常就答应了。
小李早早到了地方,但一直等到天黑也没见到人,给“媒人”张某打电话也没能打通,女孩发信息说等不到媒人自己就不去了,随后女孩便回家了。第一次见面就这样泡汤了,小李觉得让女孩等了这么长时间挺过意不去,连忙安慰表示歉意。一个小时后,“媒人”张某才回电话,说自己忙起来把这事儿忘了。
第二次双方约定下午在一家商场单独见面,小李又是早早的来了,从下午3点等到晚上9点仍是没见到人,给女孩发信息也没见回复,到了很晚女孩回复信息说:“我去找你的路上把人家车撞了,现在在车管所,今天不能见面了……”。小李觉得很是自责,人家为了与自己见面把车撞了,修车的钱还是女孩找人垫付的。
接下来的日子里双方保持正常聊天。一天,女孩发信息说,“疫情期间没挣到钱,车贷、房贷都是姐夫帮忙还的,我很不好意思,你能不能帮帮我”。看到心爱的女孩这么为难,小李有些怜香惜玉,最后根据女孩的要求分两次共转账1万元。
第二天,女孩给小李发来了一段修车的视频,说自己去修车了,但钱还是不够还需要2000元。小李因为上班没注意到信息,等自己联系女孩的时候对方就没再回复了。
这件事以后,女孩就一直是电话不接、短信不回的状态,小李质问女孩什么意思,女孩回复说:“没什么意思,以后就当普通朋友吧,借你的钱以后分期还你。”小李不同意,女孩表示那就没办法了,钱已经用了。之后小李彻底联系不上女孩了。
小李的短暂“爱情”就这样结束了,他觉得此事有些蹊跷,两人一直是微信文字聊天,没打过电话,女孩也拒绝视频聊天,更诡异的是给女孩的微信转账实名认证信息显示,姓名竟然和“媒人”张某相似,小李最终选择了报警。
“媒人”张某到案后很快供述了犯罪事实,果不其然,这一切都是其在背后操作。当时张某听到要给小李介绍对象的事儿,并得知小李家比较有钱,想着趁机捞上一笔,就假借介绍女朋友的名义,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冒充女孩与小李相亲聊天,后编造交通事故等事由,骗取了小李1万余元。(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