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济南槐荫区检察院协助天津市检察院完成律师跨省阅卷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你好,我是居住在槐荫区的一名律师,因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不方便前往天津市检察院阅卷,希望能获得你们的帮助。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协助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完成了一项律师跨省阅卷工作,有效解决了律师前往疫情风险地区阅卷难问题。
 
  2021年1月18日,家住槐荫区的山东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向区检察院求助:其代理的胡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为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受理的刑事诉讼案件,按照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去当地阅卷需进行隔离,耗时长,风险大,程序繁琐,请求协助实现跨省阅卷。
 
  区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干警了解情况后,当日与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取得联系并及时沟通协调,随后就细节问题和李律师进行了反馈交流,确定异地阅卷工作流程。1月22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通过机要件投递方式将电子卷宗光盘寄送至区检察院。区检察院收到光盘后,当日即通知预约申请阅卷的李律师,在审核其证明材料后,将电子卷宗光盘交到他手中,整个过程不超过十分钟。
 
  李律师表示,在防疫的关键时刻,槐荫区检察院积极协助律师进行异地阅卷,解决了跨省阅卷难题,避免了来回奔波的风险和辛劳,充分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真正体现了服务高效、司法为民的检察工作作风。
 
  疫情期间,区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已为5名律师办理了涉外地案件阅卷工作,并受到前来办理业务的律师的普遍好评。(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