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槐检宣)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力促进司法公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于11月6日上午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前,区检察院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听证通知,发布了听证公告,邀请了三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担任听证员,并邀请一名人民监督员对本次听证活动进行监督。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围绕听证问题提交证据并说明情况;听证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经休会讨论后发表了意见。区检察院对本次听证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
人民监督员对区检察院公开听证活动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听证活动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过程流畅、严谨,有力促进了司法公开,提升了司法公信。本次听证会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施行后,槐荫区检察院召开的首次公开听证会。(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