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8月14日,由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侯晓等23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章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7年以来,以被告人侯晓为首,逐渐形成以被告人李咸波、郭经玺、韩涛、张松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网罗大量刑满释放或社会闲散人员,从事非法高利放贷和非法讨债活动,通过在济南市章丘区等地有组织的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开设赌场、诈骗、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住宅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不断扩大势力和社会影响。同时,该犯罪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强揽建筑工程、串通投标等方式大肆敛财,以支撑组织的运行、发展。该犯罪组织长期欺压、残害人民群众,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犯罪组织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虚假诉讼罪、串通投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多项罪名。
庭审从上午九时开始,章丘区人民检察院指派由三名员额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组成的办案组依法出庭支持公诉。章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建新现场旁听案件庭审并在庭审后对案件进行业务指导。
此次提起公诉的侯晓等23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是济南市章丘区检察院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又一缩影。该案由侦查机关立案后,检察机关迅速抽调力量成立涉黑案件专班,指派业务骨干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全程引导侦查,提出侦查建议40余条,从源头上把事实证据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案件专班成员克服疫情防控困难,持续奋战在办案一线,审查案件材料130册,补充证据材料12册,追诉漏罪14起,形成了2083页118万余字的审查报告,最终以14个罪名、81起犯罪事实、7起违法事实、63页3.6万字的起诉书向章丘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开庭前,为确保出庭工作顺利,办案组加班加点,精心准备出庭预案,从每一个细节入手,周密预测庭审焦点,全力投入出庭预案起草完善工作,制订了800多页50万余字的出庭预案以及120余页的多媒体示证PPT,既适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对庭审实质化的要求,又提升了公诉案件的庭审效果。(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