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晓楠 王晓婧)8月17日,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收到一件来自江苏省的快递,打开后是一面写有“公正执行,热心为民”8个大字的锦旗。
事情还要从一件故意伤害案说起。
今年4月16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在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某钢管厂车间装卸货物时,航车吊带挂住并损坏了来自江苏省的被害人张某的货车喇叭。在商量赔偿过程中,双方发生口角并撕打在一起。吴某某将张某的右耳朵咬下一部分,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张某索要赔偿13万余元,吴某某只愿意赔偿3万元,双方僵持不下,一直未能达成赔偿协议。
7月中旬,该案被公安机关移送至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检察官考虑到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谅解,法院会将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便积极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被害人张某身处外地来回成本较高等因素,办案检察官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多次与张某进行沟通,充分听取其意见,并向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说理释法,耐心地作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谅解书,达成了赔偿协议,吴某某赔偿张某6万元。
“作为被害者感谢任城区检察院为我讨回说法,要回赔偿金,虽然案子不大,但检察官及时办案,用情服务,让我真正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在确认快递签收后,张某通过电话向办案检察官表达了感谢。(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