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葛业锋)前不久,山东省泰安市某民营企业负责人牛先生登录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研发的微信“企业帮”APP小程序,在点击“按键求助”后,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该院重大法务风险防控服务中心仅用时1个半月,不光解决了让他挠头5年的经济纠纷案,企业涉案的63万元也失而复得。
在刚刚过去的2019年,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聚焦全市民营企业重大法务风险防控,积极作为、靠前服务,用心用力优化法治环境,被广大民营民营企业称赞为“法律守护者”。
甘当民营企业法律“守护人”
据悉,截止去年12月,泰安市民营企业从前几年的29万余家发展到近42余万家,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千斤顶”。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深感在服务民营企业肩负的重大责任,针对民营企业涉法普遍、纠纷不断,提出“企业有呼声,我们有行动,打造优质检察产品,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思路。
“民营企业的难点、痛点、堵点,就是我们检察工作的切入点。”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苏金森说。去年3月,一场以“服务民营经济,贡献检察力量”为主题的座谈会召开。随即,该院企业重大法务风险防控服务中心正式揭牌运行。
为让民营企业更多了解服务职能,泰安市人民检察院相继组织“检察护航企业发展”“向人民报告”等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民营企业家代表等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面对面”解读“我”能为“你”做什么;检企互动,回应“你”需要“我”做什么,让企业遇到重大法务风险后知道“找谁反映”“怎么维权”。
如何落实“企业有呼声,我们有行动”,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出台9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确定在13个方面综合施策办法,制定11项服务民营举措,采取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配合机制,强化营商环境的检察监督,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办事“中梗阻”。对此,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工商联主席王淑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检察机关成立企业重大法务风险防控服务中心,旨在全面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和防控水平,是为民营企业真服务。”
“企业家驿站”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检察产品
去年12月27日,泰安市人民检察院创新课题《共商共议同防控,助力企业重大法务风险防控》,从全省38项创新项目中脱颖而出,获评山东省检察机关年度创新成果奖。
民营企业涉法类型多样,一旦打起官司来,持续时间长、涉案数额大,如何给他们提供一个高效的解决办法,在手机上实现快捷服务功能。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技术研究所技术优势支撑,自主研发微信“企业帮”APP小程序。
该平台有4个明显特点,企业登录后点击“一键求助”后,可以按照提示发布诉求事项,系统支持上传语音、图片、视频资料。记者尝试点击“一键求助”后,随即实现了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一键联通”视频通话。接下来,接访的检察官要保持与企业联系,对企业诉求办理最新情况及时沟通,实现“一键追踪”效果,最终实现案结“一帮到底”终极目标。
今年1月10日,在刚刚召开的2020年泰安市两会上,一本“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法律守护者”的小册子,受到400余名参会代表点赞。市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赵焕臣对记者说:“小册子中的微信小程序太实用了,点击后能第一时间实现企业求助、视频联通、追踪反馈等功能,检企共商共议同防控,说到我们民企心坎里了。”
高效快捷的线上服务,还必须要有强大的“智囊团”作线下保障。为实现企业“一键求助”诉求,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从全市检察机关确定17名刑事业务骨干和6名高级检察官组成专家团,工作人员受理民营企业诉求后,立即启动线下响应、专家会商和案件处置程序。除此之外,市县两级院检察长直接联系民营企业29家,定期上门把脉企业法治需求,对企业家涉嫌重大犯罪的案件,由检察长直接办理或指导办理。
服务中心成立近一年来,受理民营企业重大法务案83余件,依法稳妥办结54件,被广大企业称为“企业家驿站”。
法理情相统一 防止“案子结了,厂子跨了”
“感谢泰安检察机关,我的企业保住了,3000多员工不用下岗了。”近日,泰安市人民检察院重大法务服务中心的检察官再次远赴广西,向某民营企业主做出相对不起诉的检察宣告,老板当场流下热泪。
几年前,广西一民企到泰安发展,后因资金缺口,拖欠工资280余万元,老板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审查起诉。
如何减少因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防止“案子结了,厂子跨了”?检察官“专家团”在分析案情时考虑,老板一旦被采取强制措施,企业可能会垮台,3000多名工人也面临下岗。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企业老板卧病在床无法正常工作后,远赴广西调查核实案情,得知企业为社会做出了较大贡献,在提起公诉前劳动报酬全部支付完毕,危害后果已经消除。综合考虑案件存在的矛盾点、风险点,为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避免因强制措施引发和加剧企业经营风险,遂做出对企业老板依法相对不起诉决定。如今,这家民企发展势头良好,一场跨越千里的检察援助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对此,该院副检察长王敬政介绍,对于不当处置涉案财产等情形,需要检察机关积极介入进行监督,应当积极听取当事人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反映,对侦查环节出现的不当处理涉案财产的情况给予纠正。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真正做到案子办了,厂子不跨。
检察建议增强涉企法律监督力度
去年11月,泰安某民营企业负责人张老板向检察机关赠送“检察护航民营经济,中心服务破解难题”锦旗,对该检察院服务中心及时提供司法援助,帮其解除2亿余元建设项目表示感谢。
2010年,这家企业一项目经理马某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330万用于公司建设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并未及时偿还,法院发出民事调解书后仍没有执行,随着时间推移和企业改制领导变更,成了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到2019年11月,贷款本金加上贷款利息、违约金已高达800余万元。随后,法院将该企业追加为被执行人,由于查封企业名下账户全部资金仍不够还贷,在调解过程中,企业答应将现有资金700余万元还给贷款公司,不足部分企业将在建设项目盈利后再行还款。结果贷款公司不同意,随即向法院提出查封建设项目申请,法院作出行政裁定,准予查封该企业近2亿元的正在建设商务楼和住宅楼。
这样一来,企业寸步难行,走投无路的现任企业负责人张老板找到检察院,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请求司法帮助。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后,考虑到这个企业名下被查封的土地正在建设,被查封后严重影响其产生经营,如果拖延时间太久,甚至会因此出现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为此检察机关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承办检察官多次与法院执行局进行沟通协调,针对该案制定解决方案,促进案件依法稳妥办理,去年10月份,涉案的土地及地上附属物予以解封,企业得以正常生产。
苏金森介绍,去年以来,泰安检察机关加大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侦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对涉案民营企业违法查封、冻结、扣押、保全等行为,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36人,对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8人,追捕追诉136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捕不诉464人;督促相关部门集中清理久拖不结、久办未果案件847件,纠正各类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63件,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或变更强制执行163人。(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