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戴连凤 张凯)2020年1月15日日,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纪委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省总工会鲁会办〔2019〕56号文关于基层工会发放节日慰问品有关规定要求和中央纪委12月30日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院督察部门将坚持不懈抓节点、强监督、促整改,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
干警们纷纷表示,要认真汲取反面典型的教训,坚持警钟长鸣、自警自省,过一个安静祥和、平安喜乐的春节。(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