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视组于2019年11月5日进驻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和博兴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市管干部、内设机构、下一级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岗位检察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视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43-3011223和17605430275,每日受理时间为8:30至17:30;专门邮政信箱: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87号山东省检察院第二巡视组;电子邮箱:sdsyxsz2@163.com。巡视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视组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