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青年山东犯罪被羁押
检察官千里赴凉山助维权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凤涛 杨彪)在西昌市火车站,一位出租车司机说:“三天前,因地震导致山上落下的石头砸到一辆中巴车上,当场死亡三人,你们要去的昭觉县必经此地,路途太危险,我们不去!”7月3日,为三名在押犯罪嫌疑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山东阳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一行三人,冒雨前往位于凉山自治州最偏僻的昭觉县、美姑县的嫌疑人户籍地村庄进行走访调查。办案人员一下火车,就遇到了交通不畅问题,经再三央求并简要说明此行目的,司机才勉强送办案人员前往目的地。一路上,所行之处山路崎岖,与群众交流语言不通,居住之地多为土坯房。
犯罪嫌疑人曲比某某、马吉某某、哈日某某均为四川省凉山自治州昭觉县、美姑县彝族青年。2019年2月,他们先后来山东阳谷县打工,4月4日凌晨与朋友在阳谷某烧烤店门前吃饭,期间因琐事和他人发生争吵,后致被害人轻伤,案发后三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阳谷县检察院批准逮捕。阳谷县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官与在押嫌疑人谈话时发现了该起外地籍犯罪案件,经了解,三名犯罪嫌疑人来自国家级贫困地区四川省凉山自治州的昭觉县、美姑县,家境贫困,外出打工是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且案发后嫌疑人积极与被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条件。 由于对外地籍犯罪人员缺乏必要的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检察机关往往面临羁押必要性审查难的问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户籍问题,而忽视对外地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而开展实地调查则是一项重要且有效举措。
检察官千里奔赴嫌疑人户籍地,走访了当地派出所、村委会,联系了在押人员的亲属,积极探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经全面审查及实地调查后,阳谷检察院及时向阳谷县公安局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并被采纳,三名犯罪嫌疑人得以取保候审,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工作。
此次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亲民为民的情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山东阳谷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