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娅)近日,在山东省微山县检察院的监督调解下,关于该县东田村与滕州市大宗村交界处一片存在权属争议的闲置地,两村终于签发《协议》,由大宗村投资改建休闲友谊广场,供两村居民休闲娱乐。
东田村与滕州市大宗村,地处济宁市与枣庄市两地结合部。十几年前,由于村民挖土取砂,两村之间一片4000余平米的空地被挖成了大坑,无法耕种。近几年来,两村居民就把一些生活垃圾等随意丢弃在周边,建筑垃圾、破旧家具、废弃物品四处堆放,白色污染塑料袋飞来飘去,大量生活垃圾、人畜粪便随处可见,每逢春夏季节恶臭扑鼻,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这里成了名副其实的“垃圾山”。
为根治这一老大难的“脏乱差”顽症,营造优美、整洁、健康人居环境,从2012年起,大宗村开始陆续对垃圾场进行填埋和无害化处理,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地处两村交界,土地权属存在争议,部分举措不能得到有效落实,垃圾场处理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2017年5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大宗村党总支书记便联系山东省电视台农科频道寻求帮助。
微山县检察院派驻微山湖检察室干警在走访中得知这一消息后,主动与山东电视台取得联系,并会同环保部门就此问题进行调解。通过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释法说理,双方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在干警的主持下协商成功,并达成协议,由大宗村在该土地上改建友谊文化广场,东田村配合提供外部施工环境,友谊文化广场建成后供两村居民休闲娱乐。
2015年以来,该院紧紧抓住党委关注、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深入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积极与县环保局、食药监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成立生态环境保护专案组联合执法,设立环境污染案件举报电话、信箱、网络平台,建立环境保护执法检察跟踪监督机制,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截至目前,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中,该院已对辖区内是否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调查摸排,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件,责令3家污染企业限期改正。同时,还积极撰写环境污染调查报告,向县委、县政府作专题汇报献计献策,有效助推了“魅力微山”建设。(山东省微山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