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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任城区检察院依托“四项机制”激发党建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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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黄莹 刘晓楠)近年来,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以党建促发展、以党建促队建”两大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党建融合、队伍管理、党建活动、党建工作”四项机制,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激发党建生机活力,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构建以机关党委为核心、各支部为基础、全体党员共同参与的机关党建新格局,实现各项工作同频共振、互促共融。
 
  建立健全机关党建融合机制,积极发挥各支部领导核心地位。转变观念,找准党建工作的切入点。明确党建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党建知识,加强支部建设重要性认识,不断增强参与意识,把提高党组织战斗力与检察工作相结合合,解决“两张皮”问题。强化“融合”意识,党建业务同步抓。强化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互相融合,互相支持,互相促进,互相补充,把检察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与党建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党建工作由“轻任务”变为“硬指标”。提高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力求工作内容“活”和“新”,教育形式丰富多彩,管理模式寓教于乐,少一点统一模式多一点主观能动性,使党组织活动不断增强吸引力和感召力。
 
  建立健全机关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大力提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水平。加强党支部建设,选好配强支部班子。把既懂业务、会管理,又能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各党支部领导岗位,使其真正发挥“领头羊”作用。努力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通过党校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办事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务工作者工作自信。不断增强党务工作者做好工作的自信心,解除其后顾之忧,使之安心工作。坚持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探索建立检察职业档案荣誉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提升队伍职业尊荣感,激发队伍新活力。
 
  建立健全机关活动机制,不断创新机关党建活动载体。大力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载体建设。机关活动经常化。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将每月6日确定为“党员活动日”。坚持周学习日制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文体活动多样化。以健康促进机关活动为抓手,成立健康促进协会,下设徒步、乒乓球、自行车、舞蹈、游泳等五个分会,定期组织开展环太白湖徒步走、广场舞、趣味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机关文化生活。机关团建制度化。成立院青年工作委员会,调动广大青年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传承五四精神,激励爱党爱国热情,五四青年节期间组织“青工委”成员到羊山革命烈士纪念馆接受红色革命教育,重温革命烈士丰功伟绩。
 
  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基层党建党建规范化运行。建立机关党建组织领导体制。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院党组每年召开至少两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明确院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负总责,党组书记是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形成以党建带队建,以支部建设带动科室建设,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任城区检察院党建工作制度》、《党务公开制度》、《谈心制度》、《周学习制度》 等制度,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始终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重视从办案、工作第一线和青年干警中发展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发展计划,不断完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发展工作程序,把好党员“入口关”,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严格组织生活。健全承诺践诺、党性定期分析、“三会一课”等制度,扩大党内民主制度,认真召开各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专题组织生活会,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山东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