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王宁)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层层落实。近日,山东烟台福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与该院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各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干警之间分别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该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人本人持有,另一份由监察室存档备案。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明晰了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并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将廉政内容细化到每一个干警。该责任书要求领导干部率先严格执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定时组织对干警开展廉政教育,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完善廉政规章制度,从而提升队伍素质,促进司法廉政,推动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烟台福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