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胶州检察院一案例在全省“百庭观摩千庭评议”获评优秀出庭案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检察 > » 正文

山东青岛崂山区检察院突出“四性”提高检察工作公信力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讯:(贺世国 于顺顺)山东青岛崂山区检察院结合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突出引导性、能动性、实效性和服务性,多举措开展了廉洁教育等活动,使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执法能力和服务实效,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和检察工作公信力。
 
  一是注重引导性。引导和培养干警树立终生学习的理念、全员学习的理念。通过建设图书室、电子阅览室等文体活动场所,开辟学习园地、理论研讨、主题教育等专栏;院领导带头学习示范带动;定期聘请专家教授为干警授课引路,解读党的创新理论和司法理论,使干警不断增加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思维层次。
 
  二是激发能动性。通过开展荐好书、读好书、学习交流活动,开展理论研讨年会,鼓励激发干警在干中学、向书本学、相互交流学,在知识的不断拓展中提高素质和能力。
 
  三是彰显实效性。举办了多起侦查、审讯、写作技能培训班、内勤培训班,邀请市院和系统外业务能手给干警上课;坚持一人一案案例分析,开展行之有效的岗位练兵活动,使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展法律文书制作等评比竞赛活动,提高了干警应变能力。
 
  四是突出服务性。把创建活动中激发的热情、增长的才干,及时转化为服务经济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动力。各部门围绕“VR之都”建设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细化检察职能的对接与服务措施,开展了专项工作调研,出台了服务细则,让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创新发展。(青岛崂山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