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下面由申请人陈述申请民事诉讼监督的理由……”,山东即墨市检察院在新建成的听证室,就李某因与王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这也是该院推行民事案件“每案必听证”促进息诉罢访工作后的又一次全新尝试。
公开听证案件的争议点集中在房屋租赁者李某对王某所有的四间房屋因火灾造成的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了把当事人双方争议的问题放在公开透明的环境里、在多方共同参与见证下说个清楚明白,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辩论,案件承办人在归纳争议焦点基础上进一步征询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三位听证员全程参与听证并各自发表了评议意见。
听证会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于公开听证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这种形式为双方提供了详细阐述观点、充分听取意见和面对面交流沟通的平台。该院此项“阳光执法”举措,彰显了检察机关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据悉,2016年以来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33件,协助上级院办理案件14件获采纳,和解1件。申诉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无一件上访缠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山东即墨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