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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梁山县检察院“光盘卷宗”让律师阅卷立等可取

浏览: 来源:山东新闻网
    山东法制传媒讯:(康亭亭 张冰洁)“立等可取,免费刻录电子卷宗光盘,阅卷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到山东梁山县检察院案管中心申请阅卷的关律师不禁为该院的“光盘卷宗”竖起了大拇指。律师的点赞,道出了该院全面推行电子卷宗的成效。
 
  关律师代理的案件是一起贪污案件,这类案件案情重大,证据材料庞杂,案卷厚重。“按照以往的经验,查阅一次案卷,没有三四个小时肯定办不完,有时候遇到承办人去提审、出庭,甚至需要跑两三趟才能完成阅卷过程。”关律师感慨道。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该院案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了他的身份后,免费为他刻录了电子卷宗光盘,不到十分钟,他就顺利地离开了检察院。
 
  据了解,为更好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检察工作的融合,去年9月,该院在案管中心建设了电子卷宗制作室,采购了一体化的快速、高清扫描设备,将侦查机关移交的纸质卷宗全面扫描形成电子卷宗。同时建立了电子阅卷室,统一受理律师预约申请、受理、回复、查询,告知案件诉讼进程,为律师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了解决律师现场打印案卷材料的麻烦,案件管理中心还推出了电子卷宗数据光盘刻录服务,律师在签署《电子卷宗使用保密承诺书》后,工作人员即可导出数据光盘交由律师使用,充分、全面保障律师阅卷权。通过将所有案卷扫描入电脑,形成电子数据刻成光碟,让案件的辩护律师将光盘带回去后只需在电子设备上轻点鼠标就可随时随地查阅本案全部案卷材料,既简化了阅卷程序,提高了阅卷效率,又确保了诉讼卷宗安全,缓解了检察人员与律师在阅卷时间安排上的冲突,为律师阅卷提供了一条更方便快捷的途径。
 
  “查找电子卷宗、导出卷宗并刻盘,也就是分分钟的事情。律师阅卷便捷了,也就更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案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16年以来,该院严格按照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制作使用电子卷宗工作规定》,制作电子卷宗案件126件13406页,接待律师电子阅卷43人次,受到了律师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