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丽)为迎接8·15全国生态日,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落地施行,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干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普法宣活动,持续提升辖区居民生态环保法治意识。
活动现场,干警走进辖区公园,向沿街商户、过往群众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资料。结合辖区常见生态环境纠纷案例,以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逐条解读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定,重点围绕群众日常关心的邻里噪声、生活污水、社区绿化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度讲解,普及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纠正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的环保认知误区,让专业的生态法律知识走进群众、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法治意识,号召群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监督,共同守护辖区山水资源。
法治为基护生态,久久为功筑绿盾。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普法进社区、进基层、进商圈活动,持续拓宽普法渠道、丰富普法形式,以精准司法服务守护辖区绿水青山,用法治力量擦亮城市生态底色,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保障。(文稿: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