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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公安:烽火见证,风雨兼程永向前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1945年8月15日,根据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的指示,鲁中行政公署淄博特区宣告设立。1945年8月 23日,博山第二次解放,淄博特区专员公署进驻博山,同日建立淄博特区公安局,徐欣三任局长,内设侦察、审讯科,辖淄川县、博山县和博山市公安局。9月底,国民党军队占领淄博,淄博特区公安局撤至淄川县佛村,后迁往太河村,不久随特区撤销。
 
  1946年1月,博山、淄川再次解放。2 月,根据鲁中行署的决定,重建淄博特区公安局。下辖博山、淄川县公安局及博山市公安局。 4 月,博山市公安局合并博山县公安局。同年6月,张店、周村解放,成立张店市和周村市公安局,隶属淄博特区公安局管辖。 8月,国民党军队侵占淄博,公安机关撤离城区,转入博山县源泉农村坚持斗争,后奉命撤销。
 
  1948年3月,淄博全境解放。8月中旬,特区公安局再次成立。同年9月,成立警察训练所(后改称警官学校)。 10月8日,建立原山分局,驻博山赵庄。1949年2月,博山县公安科改为博山县公安局。
 
  1949年8 月,中共华东局为加强淄博工矿区领导,决定华东军政委员会财办矿部与鲁中南行署淄博特区合并,成立淄博工矿特区,直属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工矿部社会部同特区公安局合并,改称淄博工矿特区公安局。全区共设派出所21处,分驻所7处。特区公安机关共有公安干警314名,武装干部战士886名。
 
  1955年3月,淄博工矿特区改为淄博市,特区公安处改为淄博市公安局。1987年5月,交通民警大队改称淄博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1989年5 月,市人民警察学校改建为山东省淄博人民警察学校。1990年 1 月,沂源、 高青两县划归淄博,增辖沂源、高青两县公安局。1994年4 月,成立淄博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 6月,成立淄博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改称淄博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1996年3月,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改称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02年2月,经淄博市人民政府批准,淄博市公安局内设23个职能处室,6个直属机构。下辖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高新技术开发区、张南、柳泉8 个公安分局和桓台、沂源、高青3个县公安局,全市共设派出所160个。
 
  近年来,淄博市公安机关深入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战胜了一个又一个风险挑战,打赢了一场又一场大仗硬仗,有力保障了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全市违法犯罪警情数、盗窃案件数大幅下降,现行命案、“两抢” 案件全破,八类案件破案率保持高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淄博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公安心向党、护航新征程”等主题实践活动。
 
  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提高圈层查控、单元防控、要素管控能力。牢牢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任务要求,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全警全力护航“淄博烧烤”安全稳定,出台服务发展“六个十条”“提标提效二十条”等系列机制措施,组织开展“千警联千企”等活动,点对点联系服务全市703家重点企业、506个重大项目,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标准化服务。(山东淄博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