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自6月24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把小案侦防工作作为重要一环,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全力开展调查、研判、追捕工作,形成强大高压态势,及时破案追赃还民,切实守护了一方平安。
“警察同志,我的电动车被偷走了,价值1000余元,快帮我找找!”7月10日下午,王女士急匆匆地赶到东门派出所报案。民警立即开展询问了解到,几天前,王女士骑电动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忽然感觉电动车后轮不转了,怎么也骑不动,只好将电动车搁置在那附近,匆忙中忘记了上锁。后来她也回去试过电动车,但是还是骑不动。这次有时间想把车拖走,没想到竟然找不到了。经过现场走访调查、查看相关监控,民警发现是在一个下雨夜,车子被一名男子推走。经顺线追击,民警仅用2个小时就在某小区将盗窃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并在楼下起获被盗电车。经询问,该刘对其盗窃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7月3日上午9时许,越河派出所接到商户陈女士报警,称在某市场其经营的服装店内的2件衣服被盗,总价值约600元。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通过调取监控视频发现6月26日下午2时许,一身穿灰色上衣的女子进入该商店行窃。随后,经过6个小时的细致研判、顺线追踪,民警确定嫌疑女子为徐某某。经询问,该徐对自己盗窃衣服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徐已退赔商家损失600元,其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山东省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