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滕州市拘留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说服、疏导及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方法,促使被拘留人员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顺利消弭化解积怨与矛盾。滕州市拘留所先后被评为全国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公安监管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连续9年被评为全国一级拘留所。
精细化“把脉”准确捕捉矛盾焦点
滕州市拘留所坚持围绕公安中心工作、服务公安工作大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教育模式,成立了滕州市拘留所社会矛盾化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中,他们通过运用“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调解法、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调解法、借用外力调解法、褒扬激励调解法、排忧解难调解法、迂回谦让调解法、真情打动调解法”七大调解方法,制作社会矛盾调解化解工作实用操作手册、典型案例学习手册等,编发法律知识读本,拓宽了教育转化渠道。
针对被拘留人员,滕州市拘留所建立了“病历式”个人管教档案,载明排查出来的问题,精心分析评估,针对具体矛盾制定对策和工作方案。他们通过细致观察被拘留人员入所和在所的表现,精心排查及时发现矛盾。针对被拘留人员涉及的案情、行为表现和一同入所的矛盾双方,民警开展首次谈话、跟踪谈话,详细询问了解情况,认真分析评估。在上述工作基础上,民警与被拘留人员谈话,通过细致分析衡量,最终抓住矛盾焦点,确定工作方案,及时化解矛盾。
整合多方资源提高矛盾化解成功率
工作中,滕州市拘留所注重整合多种资源,吸纳社会力量,联合被拘留人员的亲属及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多方联动形成矛盾化解工作合力,提高矛盾化解的成功率。
滕州市拘留所以调解疏导为主要方法,准确掌握被拘留人员的心理状态,充分发挥亲情在矛盾化解中的特殊作用,加强与被拘留人员亲属、朋友、同事等关系密切人的联系,借助他们的力量强化规劝工作。滕州市看守所坚持打好化解“组合拳”,因人因案综合施策,经过长期的工作实践探索,形成“查、听、教、疏、劝、调、访”七字工作法。民警对被拘留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谈话教育、心理疏导和相关法律政策讲解,并主动联系被拘留人员家属共同开展思想工作,认真倾听被拘留人员诉求、解困去忧,从而取得信任、拉近距离,为矛盾化解打下良好情感基础。
情理法相融注重源头消解矛盾纠纷
滕州市拘留所在矛盾化解工作中坚持以“情”为纽带、靠“理”解心结、用“法”化矛盾,做到耐心听、细心问、真心帮。
他们坚持法理情相结合,在调解过程中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心平气和,既解“法结”,也解“心结”。调解过程中,滕州市拘留所坚持平等自愿原则,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被拘留人员意见,遵循当事人意愿,综合运用情理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尽快消除分歧、达成共识。
在调解工作中,滕州市拘留所“沉”下心摸清案情,为成功化解矛盾打下坚实基础;扎实工作举措,循序渐进耐心化解矛盾纠纷。民警不仅从人格上尊重、生活上关心被拘留人员,还想方设法为其排忧解难,推动从源头上解决根本性的问题和矛盾,提高监所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山东省滕州市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