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
征集网络谣言线索的通告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部署开展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有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
一、举报内容
1. 编造虚假信息,利用抖音、快手、微信、短信等途径发布不实言论,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而故意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线索。
2. 通过网络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线索。
3. 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谣诽谤“造热点”“蹭热度”“带节奏”,以达到引流牟利、敲诈勒索等目的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1. 提供佐证资料。举报人应当提供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或录屏视频等相关线索和证据。
2. 倡导实名举报。为了更好地核查举报信息,提倡实名举报,如匿名举报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或者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3. 严禁恶意举报。举报人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网民和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相关线索。同时,请广大网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安全文明上网,共同携手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三、投诉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账号:
“青岛网警”今日头条官方账号
“青岛网警”抖音官方账号
“青岛网警”微博官方账号
青岛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