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洪亮)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多警种联合作战将从潍坊流窜至青岛实施“闪电”破门盗窃作案的5人团伙一举抓获,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5月13日一早,刘先生发现自己位于李沧区台柳路的手机店帘门锁被撬,进门一看,柜台被砸,柜台内存放的名牌手机被一扫而空,直接损失数万元。接到柳先生的报案后,李沧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会同浮山路派出所迅速组成专案组。专案组民警很快发现,13日0点左右,有两名戴墨镜、口罩的青年男子出现在刘先生的手机店前,破门进入店内实施作案。作案后迅速上了一辆黑色奔驰轿车,直奔潍坊方向,失去踪迹。没想到,这条线索很快就被否定,车主与本案无关。办案民警并未气馁,经继续侦查发现,12日晚11点左右,在李村辖区夏庄路一手机店门口曾出现过嫌疑人的身影,不知何因,嫌疑人没有得逞。而且,12日晚10点左右,即墨区也曾发生一起类似的案件,嫌疑人用同样的手段实施作案。专案组决定并案侦查。
5月28日,专案组民警迅速赶赴潍坊,巧合的是,本案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潘某因其它案件已被潍坊警方抓获。专案组民警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另一嫌疑人惠某抓获。5月31日,专案组传来捷报,参与当晚实施盗窃犯罪的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
经审讯,5名盗窃嫌疑人对驾车到岛城实施入室盗窃犯罪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5名嫌疑人均未年满18周岁,但已经属于刑事责任能力年龄人。5人都是老乡朋友,平日里一起吃喝玩乐,出入各种消费场所。开始是各自从家里要钱供其挥霍,时间长没有钱了,就开始坑蒙拐骗,破门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5人中的李某提出,“咱们是好汉,兔子还不吃窝边草,我们要干就跑个远点,到青岛赚大钱去。”5人一拍即合,租来一辆名牌轿车充面子,号称“做大事不能没有好行头”,于5月12日驾车来到青岛,到了即墨区经过踩点选定作案对象后,实施“爆破”作案,又窜到李沧作案两起。本以为用了“闪电战”快作快闪,谁知天网恢恢。
目前,实施入室盗窃的5名嫌疑人已被李沧警方采取强制措施。(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李沧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