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增强)家住菏泽市中华路某小区的盛女士最近家里遭贼了,嫌疑人竟是本单位自己平时照顾有加的“朋友”,这可真是“引狼入室”。5月26日,山东菏泽鲁西新区公安分局丹阳派出所深入推进“铁拳2023”专项行动,信息导侦、打击追赃并举,迅速破获一起“好友”入室盗窃案,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5月26日,中华路某小区业主盛女士报案,称家中首饰等财物被盗。丹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到达现场开展调查侦查工作。经勘查,办案民警发现盛女士家中门锁并未损坏,室内也没有破坏和翻动的痕迹,初步断定是熟人作案。办案民警围绕盛女士的社会关系,展开深入摸排分析后,其同事兼好友王某进入了警方视线,经深入调查掌握了相关证据,将王某传讯到案。起初王某坚称自己没有盗窃,在民警亮出的相关证据面前,王某终于低下头,如实供述了自己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
据民警调查和王某交代,今年3月底王某入职菏泽某公司,和盛女士成为了同事。在工作中两人成了好友,盛女士对王某照顾有加,并经常邀请她回家吃饭。4月下旬,王某又去盛女士家做客,进门时发现门口衣柜上挂着放首饰的手提袋便动了歪念,趁盛女士在浴室洗头的空隙,将手提袋里的黄金首饰盗走,转手卖给了一家黄金回收门市,非法获利6800余元。
事后,王某将手机中的收款记录删除,而且过了一个月都没有被盛女士发现,就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事情还是败露,难逃法律制裁。
目前,王某已被鲁西新区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以身试法,更不要抱任何心理侥幸,莫想不义之财。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山东菏泽鲁西新区公安分局丹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