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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曲阜公安食药环森大队抓获一名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5月18日,山东省曲阜市公安局食药环森大队在网安大队、陵城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抓获一名非法经营犯罪嫌疑人。
 
    经查:2022年10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22岁,石家庄市元氏县人)在未取得烟草电子烟零售专卖许可证情况下,明知国家禁止销售非国标电子烟,仍通过微信、快递等渠道购买非国标电子烟,为牟利加价后通过网络售卖奶茶杯、大彩炮、暴力熊等品牌电子烟。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山东省曲阜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