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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开展清明节公安英烈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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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风细雨寄哀思 鲜花浓情悼英烈
  ——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开展清明节公安英烈纪念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云雷)一年一清明,一岁一追思。
 
  4月4日上午,细雨密集,杨柳低垂。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清明节公安英烈纪念活动在淄博人民警察训练基地举行。
 
  全体民警冒雨肃立,齐声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两名礼兵手抬花篮,正步走向梁学章烈士雕像前,将花篮摆放在雕像正下方。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启明缓步上前,瞻仰雕像,整理挽联。全体民警脱帽肃穆,鞠躬默哀,怀着无比崇敬沉重的心情,手持鲜花,依次走向雕像,敬献鲜花。
 
  一枝枝鲜艳盛放的花朵,寄托着淄博公安民警对英烈的深情缅怀和深厚敬意。
 
  梁学章,1965年9月出生,1985年从原淄博人民警察学校毕业后参加公安工作。1988年12月23日,年仅23岁的梁学章在抓捕通缉在逃特大案犯时壮烈牺牲。参加公安工作三年多,他亲手抓获犯罪分子357名,光荣负伤13次。1988年12月31日,梁学章同志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1989年1月19日,被公安部追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1月27日,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表彰梁学章同志的决定》,授予梁学章同志“人民忠诚卫士”称号,追记特等功一次;团省委授予他“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山东省委追认他为“中共正式党员”。
 
  梁学章同志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崇高理想和毕生追求,用短暂的生命履行了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
 
  英雄足迹催人奋进,英烈精神永垂不朽。通过开展纪念活动,民警们进一步洗涤了灵魂、滋养了初心,全市公安民警辅警将踏着先辈足迹,以实际行动自觉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真抓实干走在前,提效争先开新局。
 
  市局在家党委委员、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民警代表参加活动。(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