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许美静)近日,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会同龙山治安办、沂山派出所破获1起诈骗案,涉案金额高达一百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
5月30日,临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吴某报警,称其养老金被骗了。接警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于6月15日将嫌疑人张某、辛某、陈某抓获。
经查,嫌疑人张某与受害人吴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初相识,那时张某经营一家旅游公司,吴某在一次旅游时选择了张某的旅游服务,当时由于吴某资金不宽裕,张某便为其全额垫付了1万余元的旅游费用,对此,吴某非常感激,在日后的交往中,慢慢的两人便熟识起来。2020年5月份,张某向吴某称自己三叔陈某在冶源经营水产养殖、食用油生产等业务,由于资金周转紧张,由张某做担保人,向吴某借款40余万元,并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息费用,并陪同吴某现场考场陈某的经济实力,在张某的鼓吹下,吴某认为陈某经济实力雄厚,应该没有什么风险,便与陈某进行了书面约定,分三次将40余万元借给了陈某。事后,张某伙同陈某将吴某的借款进行了挥霍。
此后,吴某一直没有按照之前约定收到陈某给与的利息和到期还款,期间,吴某多次推要未果后,张某提出让辛某为陈某办理银行贷款,款项到位后再偿还吴某的借款,但需要支付质押金,吴某为顺利要回前期借款,多次支付张某、辛某提出的各种名目的贷款费用共计70余万元,直到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便报警求助警方。后经警方调查发现,张某、辛某在收到吴某钱款后,并没有用于帮助陈某贷款,而是将钱用于偿还外债以及他用。同时,民警还查明去年4月,犯罪嫌疑人张某、辛某、陈某以垫付贷款办理费用,并给与好处费为由,诈骗孔某1.5万元的违法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辛某、陈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