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一提起警察,人们总是想起智勇双全、生擒犯罪分子的刑警,走路带风、身手矫健的特警。事实上,很多公安民警并不都是如此,他们更多的是处置一些群众群众生活中的“小事”。但这些小事,都是民警心中的“大事”。让我们一起走进基层,看看兖州公安民辅警的工作日常。
5月15日23时许,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公安分局特巡警大队二中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邮储银行附近一炸串店,有一男子在报警人摊位上闹事。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达现场。经了解,嫌疑人郑某与报警人因就餐食材问题发生纠纷,郑某酒后将摊位上的桌椅破坏。面对民警的调查询问,郑某态度强硬,拒绝配合调查。值班民警及队员果断处置,将郑某强制带离。
随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并收集相关案情线索。最终,在证据事实及现场监控录像面前,嫌疑人郑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违法嫌疑人郑某因寻衅滋事,被兖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兖州公安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把群众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心事”,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推动公安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安定、治安稳定,做兖州人民的忠诚守护者。(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