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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市石岛派出所探索岸线治理新模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吕帅 卢旺龙)11月18日,全省公安机关海洋渔船综合管控现场推进会在荣成举行,会议期间,部分与会代表走进石岛渔港警务室,实地查看警务室建设、船舶进出港报备和岸线防控等工作,对威海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石岛派出所探索出的岸线治理新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荣成石岛渔港水域面积1300万平方米,是我国北方最大的群众性渔港,港湾内常年停靠150马力以上渔船1000余艘,渔船民1万余人,是全市乃至全省停靠大马力渔船最多、渔船民流动最频繁、港船管理任务最繁重的渔港。近年来,威海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石岛派出所着眼港区船多人多、流动频繁、案件纠纷高发的实际,坚持倚岸治海、依港管船、以船管人,大力推行矛盾纠纷综合化解和“三官三师”进渔港活动,有效提升了港船管控效能。
 
  “警长抓总+网格治理”
 
  厚植阵地管理根脉
 
  “挥毫落纸墨痕新,点点归帆最可人;愿借天风吹得正,舟舟舱满皆成金。”走进荣成石岛渔港警务室,一幅挂在墙上的书法作品映入眼帘,警务室民警张天告诉记者,“渔民朋友安全归来,渔虾满舱”是渔民朋友和民警们共同的心愿。
 
  石岛港渔船众多、船员成分复杂,如何管理、如何服务成为海岸警察重点思考的问题。坚持倚岸治海、依港管船、以船管人,全面落实“渔港码头警长制”,厘清警长管港、船、人、车、物的工作责任,构建渔港警长框架下的多元参与、网格管理岸线综合治理模式,成为破解渔船管控难题的金钥匙。
 
  以渔港为中心向两侧延伸,石岛派出所将警务区划分为渔船、场所、港湾等6个专属网格,由中级警长兼任网格长,设立12名网格员,落实网格员网格巡查、信息采集、要情报告、举报奖励、工作会议、量化考核六项制度,做到对网格不稳定因素“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早清零”。
 
  9月14日11时许,渔港第3网格员在石岛渔港码头巡逻时,发现某商店店主周某与前来购物的船员于某因琐事发生纠纷。网格员立即将双方劝至警务室进行调解,经过民警多次耐心的调解,双方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此事达成调解协议,并签订了治安调解协议书,成功避免了矛盾纠纷转化升级为案件。10月12日晚11时许,该所驻港民警接到报警,在石岛海滨公园发现一湖南籍船员,因工作不顺,心情烦闷,一时想不开,产生轻生念头。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过2个多小时的劝解安抚,当事人最终放弃了轻生念头,避免了一场意外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通过网格员提供的情报信息该所共查破获涉海刑事、治安案件9起。
 
  为全面掌握辖区船舶动态,该所搭建可视化监控平台,接入“三网合一”、北斗定位系统、近海小目标雷达、电子围栏等船管系统,实现了港区人、车、船“行知轨迹、动知去向”。组织警力深入港口码头开展常态化走访摸排,对管辖的船舶按照风险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时监控。9月12日,该所在梳理辖区船舶底数时,通过涉海信息采集云平台发现一条关于嫌疑人的重要信息,成功抓获2名在逃7年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依托“威海微警务”微信小程序,全面落实公安部“三报备”制度,实现了对出海船舶、人员、进出港以及船舶修造报备业务的网上申办、快速受理和当日办结。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海岸业务1700余条次,采集涉海基础信息3800条,查获网上在逃人员3名。
 
  同时,围绕渔获链条、信息化服务链条、人力资源中介链条、渔船造假链条等关键环节,开展严打涉海违法犯罪“春季攻势”“夏季攻坚”等联合执法行动,先后查处涉渔“黑中介”3家,非法卸载、贩卖渔获物案件3起1400余斤,清理“三无”渔船10艘,有力震慑了涉渔违法犯罪活动。
 
  “四海”工作法
 
  打造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9月19日,石岛派出所接群众李某求助称,其找船员工作时中介收取费用2000余元,之后不满意工作环境中介不退还费用。民警得知情况后,立即将该警情移交“四海调解室”,责派专人进行受理登记,经多次协商对中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中介最终同意退还部分中介费用1500元,李某感激万分,对民警所做的工作连连表示感谢。
 
  “四海调解室”是该所结合“枫桥式警务室”创建活动,探索化解涉海涉渔矛盾纠纷、主动服务人民群众新办法,结合码头实际,融入“五湖四海、胸怀四海、海纳百川”警务理念而设立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该调解室的设立,大幅提高了辖区各类涉海矛盾纠纷的发现率和化解率。自2021年9月1日“四海调解室”启用以来,成功化解各类涉海矛盾纠纷5起,累计协调矛盾纠纷累计1万余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3起,群众满意度达100%。
 
  为提升矛盾纠纷调解效能,“四海调解室”合理吸纳渔政、海警、人社、司法、海事法院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联署办公、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专案研判和考核问效”等五项工作机制,对发现的港区社会矛盾问题按照职责权限实行源头管控、及时介入涉海涉渔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程度地实现“小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9月21日,民警接报警称在石岛商港码头有人赖在自己船上不走,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报警人系鲁荣渔某船船主,因合伙经营问题与合资方产生分歧,船长拒绝出海作业,双方船员相互对峙。该所民警与律师马志坚对此事进行了长达3小时的调解,及时化解了一起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治安隐患。
 
  “三官三师”进渔港
 
  管理服务效能大幅提升
 
  9月15日,石岛渔港人头攒动,几百名船员正在参加派出所与法院、检察院联合开展的渔港码头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工作人员对《刑法》《渔业法》及非法捕捞水产品、偷越国(边)境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规定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有效提高了广大船主、船员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截止目前,与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开展联合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签订责任状480余份。
 
  为营造海洋渔业健康发展良好法治环境,该所全面推进“三官三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社工师、心理咨询师)进渔港”活动,集聚社会多元力量,将优质政法服务送到涉海涉渔一线。
 
  近年来,渔港法律服务需求逐年增加,该所立足实际、有的放矢,联合渔港公益律师、驻村律师,深入涉海涉渔企业和生产一线走访调研,主动开展公益“法治体检”,帮助涉海涉渔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帮助渔民船员解答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提供《民法典》《劳动法》《合同法》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8月11日下午,该所邀请驻村律师担任特邀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因渔船讨薪引起的治安案件。活动开展以来,共协调专业律师为6名渔船民提供法律咨询、司法援助服务。
 
  同时,民警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联合社工师、心理咨询师为渔民船民特别是远洋船员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服务,开展心理解压活动,及时了解渔船民存在的心理问题,通过心理干预改善渔船民情绪状态,为渔船民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减少因心理问题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有效维护辖区稳定。4月23日,该所民警在石岛渔港码头发现船员龚某坐在一艘渔船头部不肯下来,遂就近联合渔政工作站人员出面协商,后在多方不懈努力下,船员与船主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船主毕某支付龚某工资薪酬4000元。4月26日,该所民警王莹怡协调辖区某中介所向黑龙江依安籍船员宋某退还中介费、往返路费3000元。
 
  此外,该所抓住黄渤海休渔期渔船集中靠岸归港的有利时机,会同海洋发展部门加大对本辖区港口码头停泊点归港停靠渔船的排查检查力度,发放宣传材料,协助落实渔船定点停靠和依港管船制度,切实做到“船进港、人上岸、网入库、港规范”;会同应急管理等部门,定期对集中停靠的船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整改各类火灾、事故隐患,协助船舶全面落实防火、防风、防盗、防汛管理措施,确保海洋伏季休渔期间渔港渔船渔民安全,推动实现休渔渔船“零出港”、涉外渔业违法违规事件“零发生”、渔业安全事故“零发生”的目标。(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