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
正是苹果丰收时,
红彤彤的苹果挂满枝头,
辛辛苦苦一整年的果农心里乐开了花。
但是
如果一夜之间,
即将采摘的上万斤苹果
被人为摇晃落地,
一年的辛苦一夜之间全没了,
果农的心里得疼成啥样?
招远市阜山镇某村的三户果农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招远市公安局阜山镇派出所,在接到群众报案的当天,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案件详情
2020年10月8日一早,招远市阜山镇某村农民栾某报案称,自己家多亩果园的130多棵苹果树被人为摇晃,树上马上就可以采摘售卖的苹果被摇掉了近三分之二,掉下来的苹果全部跌坏。同时,在该村还发现村民柳某家的20多棵苹果树被人为摇晃掉了一半苹果,村民葛某家里的20多棵苹果树被摇掉了近三分之二的苹果。
涉案10000多斤苹果,价值2万余元,涉及三位果农一年的收成,市公安局阜山镇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以故意损坏财物案立案侦查,一方面通过调取村头沿街监控查找线索,一方面通过村内走访了解情况,最终通过推断作案时间和监控录像锁定犯罪嫌疑人,8日当天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栾某华现年68周岁,因日常口角之争记恨同
村村民柳某和葛某,因30年前口角之争记恨同村村民栾某,故选择在苹果即将采摘之时报复村民,通过摇动果树,致苹果落地,损坏受害人财物。
近日,招远市人民法院已经对该案件提起诉讼完成审判,
68岁的犯罪嫌疑人栾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张国忠 李仁松 叶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