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山东省公安厅机关联系公安派出所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作用,推进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高质量发展。
制度规定,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人联系2个派出所,联系派出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至少2次深入到联系点派出所调研、走访。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联系点派出所联系周期为1年,原则上每年变更一次。
制度明确,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联系派出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指导派出所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了解掌握联系点派出所及所在地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加强派出所工作部署要求的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剖析问题不足,解决实际困难;听取联系点派出所及所在地公安机关、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对加强公安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交流、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组织研究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工作的措施、办法,部署推动基层落实。
制度要求,各联系点派出所定期向省公安厅报告工作情况,重点报告警务机制改革、“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和警务智能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标准化、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省公安厅当年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市、县级公安机关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联系派出所工作中提出的要求,提炼总结派出所工作经验做法,指导帮助派出所解决困难、问题,着力打造区域引领示范作用的派出所,推动本地派出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山东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