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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公安局:警情“三清”归零模式被全省推广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丹)17日,加快推进全省政法领域改革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作为公安系统唯一代表作交流发言,分享了聚焦源头治理,突出流程再造,以警情“三清”归零模式服务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提升的“烟台经验”。
 
  “三清”归零模式,即烟台市公安局创新推出的警情“日清零、月清仓、季清底”,实现了关口前移抓监督、源头防控促整改、补齐短板强服务,探索出一条创新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径。
 
  烟台市公安局通过对近3年的警情进行深入分析,针对日常执法存在的顽症痼疾,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警情”这一源头执法环节,推出“日清零、月清仓、季清底”“三清”归零模式,模式建立以来,已实现87万余起有效警情全部“清零”。
 
  “日清零”,要求警情在24小时内妥善处置,属于案件类警情必须在24小时内分流到办案系统,并须制作上传受案、询问、勘查等材料。“月清仓”,对已“清零”未办结的行政案件,遵守“171”工作制度,即简单案件1天办结,一般案件7天办结,复杂案件1个月办结;对已“清零”未立案的刑事警情,遵守“371”时限要求,即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批准可延长至1个月。“季清底”,对当季已“清零”未办结的行政案件、未做出立案决定或不予立案决定的刑事案件定期梳理,开展积案清底化解工作。
 
  通过高效运行警情“三清”归零模式,推动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效率变革、质量变革、动力变革。
 
  目前,警情总量每天同比下降600余起,行政案件处结率同比上升10.6%,刑事案件破案率同比上升34.8%,全市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走在全省前列。(烟台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