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出台18条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措施,为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划了路线图。
据介绍,滨州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执法装备建设、执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对法制队伍和法制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初次从事法制审核的人员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全市各分(县)局成立执法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聚焦执法重点环节,强化对接处警、受立案等执法重点环节的巡查检查,进一步强化突出执法问题排查。落实接待报案群众“五个当场”“最多跑一次”原则和首接负责制。所队实行受立案“日清”制度,县级公安机关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受立案检查,市公安局对各分(县)局受立案窗口实行等级评价制度。
滨州市公安局将全力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对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案管室建设管理使用实行等级评定,抓好执法视音频管理平台和执法监督管理系统研发和使用,启动研发行政案件裁量和辨认智能辅助系统。积极推动落实刑拘直诉、刑事认罪认罚从宽等办案机制改革,与检、法机关建立工作机制,提升办案效率。
按照措施要求,滨州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警情清零、积案清仓”执法“双清”专项行动,提高打防管控水平,提高案件处结水平。市级公安机关每半年、县级公安机关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