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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公安首次从越南引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袁波)7月16日,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与我国驻越南大使馆和越南警方的大力支持下,经山东省公安厅、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公安分局经侦部门追逃工作组的不懈努力、全力攻坚,将外逃越南一年之久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境外逃犯张某海成功抓获押解回国。这是东营公安首次从越南引渡犯罪嫌疑人。
 
  2018年9月,东营公安分局对东营广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据侦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海在该公司任职期间,在未取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收存款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广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承诺每月支付资产收益、到期支付本金的形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从中获取大额绩效和提成,且拒不返还违法所得。
 
  在对张某海侦查期间,其畏罪潜逃越南,东营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对其上网追逃。经进一步侦查,张某海长期在越南胡志明市活动。张某海潜逃后,公安部指导山东省公安厅和东营警方抽专人组建专班,梳理线索、完善证据,在对犯罪嫌疑人家属多次做工作劝投无效后,于2020年6月通过外交途径就张某海向越南公安机关提请协作缉捕。
 
  2020年7月,在公安部猎狐办和国际合作局积极协调下,越南警方采取行动,在胡志明市将张某海成功抓获。2020年7月16日东营公安分局“猎狐”工作组在中越边境友谊关口岸接收张某海,并将其安全押解回国。东营市“猎狐2020”专项行动取得开门红。
 
  东营公安分局经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张某海从越南被成功引渡回国,体现了中越执法部门共同打击犯罪的坚决态度,也正告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外逃人员,国外不是避罪天堂,更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机关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将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逐一缉捕归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回国投案是唯一正确的道路。
 
  2018年11月,黄三角早报记者曾前往市和油田涉众型经济犯罪办案接访中心采访,在此遇到老人唐某前来向民警反映自己的受害情况。“他说他们公司实力雄厚,不仅有5家金融公司,还有钢管厂、酒水批发等公司,还要在东营开8家超市,投了钱就有高收益”2018年2月份,老人因轻信“广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所谓“高额回报”诱惑,将自己多年积攒下来的15万元钱全部投进了“广通”公司,原本想赚取一些收益,没想到投进去的本钱也打了水漂。
 
  记者了解到,老人唐某所涉及的就是广通金融服务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该公司自2014年底开展业务,推出多款理财产品进行线上线下经营。当年案发后,公安机关及时将该案主要相关人员抓获,并开展投资人登记、证据收集等侦查工作。唐某仅仅是众多受害者中的一名,办案民警向记者表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一个明显的特征是被害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此类案件的受害人多是一些中老年人、退休员工。
 
  民警向记者表示,涉众型经济犯罪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犯罪活动。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采用十分隐蔽、欺骗性很强的作案方式。他们以高利率或者高回报为诱饵,牟取公众巨额财物。或是以公司经营为幌子,利用合法经营形式掩盖非法活动。同时进行不实宣传,夸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前景。涉众经济犯罪之所以屡屡得逞,与很多人贪慕高利诱惑、心存侥幸不无关系。不要盲目追求高回报,才能够更好地保障我们的财产安全。在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理念,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发现有关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