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公安厅重点打击以“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外汇投资”为幌子非法集资犯罪
5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全国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19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主要战果,并公布10起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当前,受国际经济贸易增速同步趋缓、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续蔓延、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复杂因素影响,我省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还处于多发态势。一是实施“庞氏骗局”的P2P平台、打着“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外汇投资”等幌子实施的非法集资犯罪和打着“消费返利”“电子商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炒外汇”“爱心慈善”“军民融合”“一带一路”等幌子实施的传销犯罪蔓延迅速,具有极强的迷惑性和利诱性,社会危害严重。同时,传销犯罪和非法集资犯罪共生发展,利用传销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也成为涉众型犯罪的一个明显趋势;二是网络制售假币犯罪时有发生,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三是骗税、虚开案件案值较大,危害国家正常税收秩序;四是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在个别地区不同程度存在,危害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信用环境;五是商贸领域犯罪手法多样、假冒伪劣犯罪屡禁不止,扰乱正常商业秩序。
同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产、销售假冒品牌口罩、手套、医用防护衣、消毒液等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犯罪活动等都是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犯罪,都是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