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省厅总队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局长会议精神,努力打造以情报导侦为主,特别会办案的枣庄特色“经侦铁军”品牌。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行为,枣庄经侦支队一贯坚持防患于未然,露头就打、重拳出击,对典型案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不断向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行为发起凌厉攻势,成效斐然。
据初步统计,近两年,枣庄经侦支队办理假冒注册商标及标识案、侵犯商业秘密案等典型案件25起,移送审查起诉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0余人,涉案金额1.5亿元,为维护枣庄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典型案例一
2019年10月17日,江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葛某某受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到枣庄市公安局报案,称有不法人员侵犯其公司某游戏著作权。枣庄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攻坚。经过连续奋战,公安机关短期内成功侦破此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等三人被抓获。经审讯,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明,201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朱某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复制上海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某网络游戏软件程序、内容的方式,私自创建游戏服务器,开设私服游戏,并通过自己设立的互联网站以及斗鱼、虎牙直播平台对该游戏进行推广,同时向游戏玩家提供该私服游戏的客户端程序下载注册后使用。朱某某等人以此方式接受网络游戏玩家购买装备等充值服务获取经济利益200余万元,给游戏著作权人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典型案例二
2018年8月,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河北衡水“12·1”制售假冒工业胶案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办工作。通过侦查,民警们获取了黄某涉嫌销售假冒的某品牌万能胶管体30余万件,通过物流发货到河北的证据。2018年8月24日,峄城分局以“8·24”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立案侦查。
2018年8月27日,按照公安部经侦局统一指挥,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分局组织多警种参战,制定统一行动方案,联合开展收网行动。8月28日,专案组经缜密侦查,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归案,并捣毁生产窝点1处,查封造假机械1批,现场缴获假冒品牌的吕型包装壳1500余箱,原材料若干。
经查,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在明知其加工的万能胶管体系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物品,为达到非法获利的目的,仍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管体30余万件,涉案价值2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因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峄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典型案例三
2018年6月,枣庄市公安局滕州市局经侦大队查到线索,有人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大肆发布,销售品牌手机信息,销售价格大大低于市场价格。除此以外,嫌疑人为取信客户,还在其朋友圈肆意发布销售手机的转账记录。经侦民警通过专业机构鉴定为假冒品牌手机。
2018年10月,枣庄市公安局在上级统一指挥下,集中开展了抓捕行动,参战民警克服各种不利因素,连续奋战七天七夜,成功摧毁了这一生产销售假冒品牌手机犯罪链条团伙。行动中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1人,扣押假冒手机近万部,制假生产线2条,其他制假工具一宗,涉案总价值8000余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起诉,不日即将判决。(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