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自2017年8月在全省率先启动强制医疗执行工作以来,坚持“基础保障立体化,执法勤务科学化,安全监管人性化”,着力打通安全管理微循环,突破职能衔接壁垒区,全方位打造强制医疗执行工作新模式。截至目前,全市先后共收治被强制医疗人员 17人,现已解除强制医疗 4人,达到预期效果。
强制医疗人员都是经法院判决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特殊的违法犯罪群体。烟台市公安局监管部门始终本着“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原则,由医院驻地莱阳市公安局专门成立强制医疗大队,独立承担日常安全监管任务,人员、经费给予足额保障,并按照“公安主导监管,医院主导医护,警医联动,协作共赢”的合作模式,准确把握和处理科学监管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努力做到尽责讲原则,有为不越位。
警医双方还各自发挥视频实时监控和临床检查治疗的优势,对涉及日常安全监管的病情变化和情况信息随时沟通,重点戒护。特别在被强制医疗人员出病区查体或情绪失控攻击他人时,全程警戒,随时保护,发生问题由警方现场处理,并配合医生采取治疗措施,先后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余次。
由于精神康复群体的特殊性,有的普通患者情绪激动时,也会攻击医护人员或者其他病人,值班民警主动配合医院进行现场处置。对于多人同时出病区查体的,医护人员可提前向大队领导申请现场警戒,由当班民警随时配合支援,截至目前共提供现场警戒1000 余人次,受到医院领导、医护人员及患者家属的一致欢迎和好评。
为了体现监管执法的人文情怀,在被强制医疗人员体表检查中,充分尊重他们的人格尊严,尽量在不打扰、不刺激的情况下进行,确保他们情绪稳定。被强制医疗人员潘某因精神分裂症用药量达到最高值仍无法控制病情,频繁出现后仰摔跌行为,且有自残自杀倾向,医院按规定对其进行约束性保护后,强制医疗大队主动征求检察机关意见,专门制定“强制医疗人员病情告知书”,由公安、医院、家属三方签字,分别留存,既保证了家属知情权,又降低了警方和医院的安全责任风险。(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