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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疯狂作案十余起 重操旧业再进宫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涂玉龙 古朕宏)夜深人静之时,山东临沂一男子驾驶着一辆电动三轮车游走在大街小巷,专门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近日,山东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便衣大队二中队民警联合白沙埠派出所民警、半程派出所民警根据侦获的线索,抓获盗窃犯罪嫌疑人王某,破获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件10余起,涉案价值5万余元。
 
  自今年六月份以来,半程镇和白沙埠村居多起砸车玻璃盗窃事件,专业打击“两抢一盗”的便衣大队迅速介入调查。办案民警对近期每一起案件进行了回访,同时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走访。通过走访,民警发现,这类案件呈突然高发状态,而且案犯作案的手段十分熟练。民警分析该案犯具有一定的作案经验。
 
  在明确了方向后,民警立即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工作。经大量侦查,办案人员发现家住河东区王某情况十分可疑。王某有盗窃前科,在近段时期刑满释放,并且王某没有正当职业,经常深夜外出,白天睡觉,生活习惯十分反常。办案民警由此判断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8月20日,办案民警经信息研判,在河东区太平办事处将涉嫌盗窃的嫌疑人王某抓获。
 
  经审讯,王某对自己砸车玻璃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今年4月份,刚刚刑满释放的王某仍不知悔改,又重操旧业。白天他在家里睡觉,到了深夜便游走在大街小巷,专门寻找停放在路边的汽车为作案目标。每次作案前,王某都先驾驶电动三轮车进行踩点,在确定好准备实施盗窃的地点后,便将踩点所用的车辆藏匿起来,自己徒步到预定的位置。在到达现场后,王某又用事先准备好的钢锥将车玻璃撬坏,进入到车内实施盗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通过分析这类案件,兰山警方提醒各位市民朋友:要防止汽车内物品被盗窃案件的发生,自身的防范意识至关重要。只有始终棚紧安全防范的弦,才能使犯罪分子无计可施,无机可乘。在离开车子时,务必将车内贵重物品妥善收藏或者随身携带,请勿将贵重物品裸露在车内;停车时,一定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习惯;车主外出办事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切忌乱停乱放。(山东临沂市兰山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