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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公安局通报九起非法阻挠施工典型案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为维护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山东青岛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制服务、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等非法阻挠施工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查处的九起非法阻挠施工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黄岛区长江路街道濠北头社区薛学农恶势力犯罪集团非法阻挠施工案。为达到强揽工程目的,以薛学农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堵门、殴打、恐吓等方式,在开发区嘉陵江路与井冈山路路口阻挠工地施工,情节恶劣。薛学农构成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二、高新区园区孙孝进恶势力团伙非法阻挠施工案。孙孝进恶势力团伙无理滋事,采取威胁、恐吓、阻拦工程机械、扣留挖掘机、堵门等方式,阻挠高新区园区多处工地施工。孙孝进构成寻衅滋事罪、窝藏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三、市北区河西街道小水清沟社区秦某伟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阻挠施工案。为承揽小水清沟改造项目,秦某伟多次采取阻止挖掘机进场施工、强行索要“进场费”、殴打他人等方式阻挠项目施工。秦某伟因涉嫌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依法逮捕。
 
  四、崂山区中韩街道南张社区王某强、王某新等人寻衅滋事非法阻挠施工案。为达到强揽工程目的,王某强、王某新等人多次组织村民到崂山区某食品有限公司工地,采取静坐、强迫挖掘机停工等方式阻挠施工。王某强等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被逮捕;王某新在逃,已被列为网上逃犯。
 
  五、黄岛区长江路街道扒山社区杨某臻寻衅滋事非法阻挠施工案。为阻止黄岛区扒山社区土地开发,杨某臻向依法取得土地证的公司和施工单位强行索要补偿款,并先后多次带领家人阻挠施工。杨某臻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逮捕。
 
  六、高新区河套街道工业园王某强、王某学诈骗、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非法阻挠施工案。为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并独占征迁利益,王某强、王某学等人采取强行闯入青岛某公司厂区,强占公司厂房、设备,突击加建仓库插层等方式,严重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王某强、王某学因涉嫌诈骗罪、破坏生产经营罪、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逮捕。
 
  七、胶州市孙某华、黄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阻挠施工案。为非法获取超额土地征用补偿款,孙某华、黄某先后多次采取在施工现场停放废弃面包车、搭建帐篷等方式非法阻挠胶东机场安置区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孙某华、黄某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八、胶州市胶东街道韩信沟村王某龙寻衅滋事非法阻挠施工案。为非法获取超额土地征迁补偿款,王某龙先后多次以躺卧、喝农药威胁等方式阻挠青岛胶东机场建设施工。王某龙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九、莱西市水集街道文化路社区孙某荣等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阻挠施工案。孙某荣以无法支付工人工资为由,纠集公司员工使用小型客车、混凝土罐车封堵某工程公司办公场所和运料通道29小时,致使企业无法正常施工和运营。孙某荣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非法阻挠施工行为直接侵害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影响我市营商环境和发展建设。对此,公安机关采取“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绝不手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阻挠施工,不得组织、策划、煽动和参与强买强卖、强制服务、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等非法阻挠施工活动。正在阻挠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立即收手,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非法阻挠施工的组织者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拒不改正,继续非法阻挠施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符合黑恶势力犯罪特征的,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犯罪团伙等,依法严厉打击。主张合法权益或认为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法定的维权途径寻求解决,做到理性维权、合法维权。希望广大企业和群众积极提供非法阻挠施工的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营商环境。(山东青岛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