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5月21日,山东日照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日照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新闻发布会。此次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的推出,既是市公安局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对营商环境新要求的具体抓手,也是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更是增强全市企业和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的得力举措。
据了解,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总体部署,结合全市公安工作实际,此次《日照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主要分为“着力打造惠企便民的服务环境、护企安商的平安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三个部分。
其中,在着力打造惠企便民的服务环境方面,明确了优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90%以上审批事项在窗口直接办结,努力实现“不见面”审批、“零跑腿”办事。优化治安管理服务,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公章刻制时限缩短为0.5个工作日,用章单位无需再到公安机关备案。优化户政管理服务,对20类68项户政业务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或派出所,逐步实现居民身份证24小时自主受理城区全覆盖。优化车驾管服务,自6月份起,全面落实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分科目考试和车辆转籍异地办、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及车辆抵押登记更简化、使用原车号牌更便捷、临牌核发“4S店代办”、车购税信息“联网核查”、推广交管语音服务热线10项新举措。同时,还明确了优化出入境服务、网络安全管理服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服务、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管理服务措施。
在着力打造护企安商的平安环境方面,明确了深化警务前置式服务企业机制,推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一项目一专班”,“一对一”跟踪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还明确了健全风险防控预警机制、严打涉企经济犯罪、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打黑恶霸痞活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机制措施。
此外,在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明确了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产权、依法保护创新创业行为、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规范涉企案件查办工作、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机制措施。
据介绍,《日照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是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公安机关服务营商环境的指导性文件,全市公安机关将全面践行“精准警务”理念,进一步优化措施、完善机制,以“钉钉子”精神强力抓执行、抓落实、抓推进,努力为企业提供精准化、靠前式服务,坚决打好管理服务“组合拳”、打出质量效率“新境界”,以实际成效为全市打造“干部作风最好、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优”作出“公安贡献”。(山东日照市市公安局)
附:《日照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
第一部分,着力打造惠企便民的服务环境
坚持换位思考、有求必应、结果评价,坚持从“管理思维”向“服务思维”转变,结合全市推进“3440”改革,着力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减成本,明确了优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治安管理服务、户政管理服务、出入境服务、网络安全管理服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服务、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管理服务措施。同时,结合近期公安部推出的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提出了优化车驾管的具体措施,着力营造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新生态。具体为8条措施:
1.优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继续推动公安政务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落实“一次性告知”,100%承诺许可事项统一发证。深化“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服务机制,90%以上审批事项在窗口直接办结。升级智慧公安“网上办”,推行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类事项网上办理,努力实现“不见面”审批、“零跑腿”办事。全市车管、出入境、户政窗口全部实现微信、支付宝、网银缴费。
2.优化治安管理服务。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办理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实行网上选取刻制企业,公章刻制时限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缩短为0.5个工作日,用章单位无需再到公安机关备案。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爆破作业许可审批时限分别由原来的30个、20个工作日,缩短为20个、15个工作日。开锁业、旧货业、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向公安机关备案和报送登记信息的,在1个工作日内确认后即完成报备。
3.优化户政管理服务。对20类68项户政业务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或派出所。推行居民身份证异地申领服务,逐步实现居民身份证24小时自主受理城区全覆盖、临时居民身份证“全市通办”,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可当日制发。畅通人才落户通道,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推出“办证进企业”举措,优化企业居住登记管理服务,为企业员工申领居住证开通“绿色通道”。放宽居住登记累计居住时间计算标准,居住满半年即可申领证件。
4.优化出入境服务。落实全国内地居民申领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措施。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办理出入境所有证件签发时限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为紧急出国(境)参加公务活动的企业人员提供即时加急办证服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周六正常开放,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设置24小时联系电话,提供延时服务、预约办证服务。创新“绿卡”服务方式,到重点外资企业开展“登门送需”活动。简化企业赴港澳商务签注备案,推行网上备案和自助办理商务签注。电子出入境证件签注制作权下放到县级公安机关。落实出入境证件网上申请、缴费、查询一体化服务。
5.优化车驾管服务。开展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区域道路交通组织规划。推行渣土车通行证网上办理,保障重点工程车辆通行。在城市社区建设“超市功能、快餐服务”社区交管服务站,推动“日照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服务平台”进驻社区。研发“日照交警”平台,在线受理交通违法举报、解答咨询等。打造车辆“通道式”“一站式”上牌服务,推动莒县、五莲县车管所开办小型汽车全科目考试。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凭证。在企业集中园区设置交管业务服务站点。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网络平台,推行机动车转籍档案电子化转递。按照公安部部署,自6月份起,全面落实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分科目考试和车辆转籍异地办、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及车辆抵押登记更简化、使用原车号牌更便捷、临牌核发“4S店代办”、车购税信息“联网核查”、推广交管语音服务热线10项新举措。
6.优化网络安全管理服务。指导企业加强网络应用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等级保护和安全测评工作。依托国家网络信息安全通报机制,扩大通报预警范围,为企业防控网络安全风险、处置网络安全问题提供支撑和服务。对有需求的企业运营APP免费提供网络安全漏洞检测服务。
7.优化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服务。压缩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办理时限,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审批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审批实行当日办结。优化新增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入网程序,实施上门服务和24小时网上问题解答、业务申请、办理审批等一站式服务。
8.优化食品药品和环境领域管理服务。推动食药环特色实验室应用,为提供涉假、涉伪线索企业提供免费检测,为打击侵权、假冒等犯罪行为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建立企业维权信息联络员制度,推广“互联网+维权”模式,构建与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合作机制。
第二部分,着力打造护企安商的平安环境
坚持依法履职、警务前置、主动服务,建立警企联动工作机制,完善精准合成作战机制,严打侵害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撑腰壮胆,明确了深化警务前置式服务企业机制、健全风险防控预警机制、严打涉企经济犯罪、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打黑恶霸痞活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机制措施。具体为6条措施:
1.深化警务前置式服务企业机制。推行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一项目一专班”,建立企业服务员制度,提供组团式、靠前式服务,“一对一”跟踪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在重点企业以及企业较集中的园区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建立经侦部门与重点企业双向直通联系制度。
2.健全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建立企业可防性案件“一案一建议”制度,建立防范经济犯罪建议书制度。对拟注册从事金融类业务的公司主体,加强对其经营主管、股东和关联公司背景审查,减少非法集资等案件发生。对涉及环保领域等建设项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风险评估,排查风险隐患,建立完善处置预案,确保项目尽快落地投产。
3.严打涉企经济犯罪。各级公安机关设立经济犯罪受理平台,方便企业和群众报案。严打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快速冻结涉案资金,全力追赃挽损。深化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利剑”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假币、保险、证券等领域犯罪活动,坚决维护金融秩序。
4.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打假冒企业知名品牌、自主品牌、支柱产业标杆品牌,以及假冒专利、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企业核心利益。与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机制,提供产品识别、取证鉴定等便利渠道。
5.严打黑恶霸痞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借征地、拆迁、补偿等名义,对投资者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阻挠建设等妨碍企业正常经营的黑恶势力霸痞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企业家正当权益。
6.健全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机制。配合有关部门主动开展涉企矛盾化解工作,健全完善涉企110警情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和矛盾纠纷快速排查化解机制,并会同司法、法院等部门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有效化解因征地拆迁、破产重组、劳资纠纷等引发的各类不稳定事端。
第三部分,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坚持依法、全面、平等保护,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明确了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产权、依法保护创新创业行为、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规范涉企案件查办工作、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机制措施。具体为6条措施:
1.平等保护民营经济主体产权。坚持平等保护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与合法利益的保护,坚决防范和纠正选择性执法行为。
2.依法保护创新创业行为。严格审查涉企案件事实、证据,区分不当经济活动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以及企业经营者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企业创新动力。
3.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高层次人才,依法告知诉讼权利,及时将认罪认罚情况记录在案。对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及时依法变更。
4.依法规范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对企业经营性涉案财物,在不影响侦查前提下,允许继续合理使用。对已查封、扣押、冻结的企业财产,尽快审查,与案件无关的,及时解除措施。
5.依法规范涉企案件查办工作。制定完善多发性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固定工作指引。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对一时难以查清判明性质的,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民商事诉讼等途径解决。对涉案金额大、影响恶劣的侵害企业权益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
6.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机制。树立“民警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意识,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建立“警企面对面”恳谈交流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定期上门走访企业制度,扩大企业人员担任警风监督员覆盖面。完善警务回访机制,开展企业对公安执法服务调查测评,建立涉企信访事项督办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