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陶遵臣 翟向民)近年来,山东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紧密结合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推行执法活动视音频记录制度,实现对执法全流程同步记录、全方位实时监督,构建起覆盖执法全程的执法监督体系,有力助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近年来,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采购执法记录仪220台,足量配发给一线民警,确保执法执勤类民警人手一台,要求民警在接处警、执法执勤过程中,必须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完整地记录执法轨迹。2016 年,环翠分局建成执法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管理系统,要求民警使用录音录像装备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全部上传到执法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管理系统。与此同时,该分局制定了《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执法办案“三必须”和“三不审”工作规定》、《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明确要求所有现场执法执勤活动、讯(询)问嫌疑人以及重要办案环节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对执法视音频的记录范围、要求、监督责任进行细化。
此外,针对执法记录设备更新换代频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办案区管控系统不断升级的实际情况,分局适时组织开展设备、系统应用培训活动,促进民警熟练掌握应用技能;督察、法制部门在执法审核、监督中,就具体案件对民警开展点对点的培训辅导,指导民警开展现场视音频记录工作;定期举办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评比、典型案例评析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查找纠正不足,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作用,在全局上下营造浓厚氛围。
如今,在每一次执法执勤前,环翠公安民警都会下意识地摸一摸胸前的执法记录仪。“执法必带、执法留痕”,已经成为民警的自觉习惯,使阳光执法进入了“快车道”,让基层民警执法执勤有了“护身符”。(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