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0号)
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的提请,任命:
张春岳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兆生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宋教德为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高跃前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建华为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批准任命:
王明才为青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萌为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郝坤为昌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李建华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孙绪红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长军的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魏瑞金的潍坊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韩伟的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王涛的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
张春岳的青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宋教德的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兆生的昌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