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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法院:一个拥抱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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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建国)“闺女,我们拥抱一下吧!”“这事了结了,我心里也踏实了。”近日,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法官情理兼顾的疏导下,双方当事人放下矛盾,以一个温暖拥抱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起事故发生在道路辅道,两辆电动车相撞。事发路段无监控视频,双方对事故经过各执一词,交警部门无法划分事故责任。原告是一名年轻母亲,事故造成其一千余元医疗费损失,医嘱休养两周。受伤后她无法务工,还要照料三名年幼子女,生活压力巨大,遂诉至法院主张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损失。被告为六十多岁老人,称事故受惊吓引发失眠抑郁,产生两千余元医药费,坚持自身无过错,拒绝赔偿并提出索赔。
  
  承办法官查明,事故发生后双方均负有保护现场义务,而二人均未固定现场,加之缺少监控佐证,致使事故责任无法查清,相关法律风险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庭审调解阶段,法官向当事人释明法律,分析案件利弊。谈及事故带来的伤痛,原告想起过往亲人遭遇车祸离世的经历,情绪崩溃落泪;被告感同身受,也伏案哭泣。法官及时安抚二人情绪,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经过耐心劝导,原告体谅被告年事已高、身心受损,被告也理解原告抚养三名孩子的难处,双方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担原告50%医疗费用,原告撤回起诉,双方互不追究本次事故其余责任。案件办结后,两位当事人紧紧相拥。离开法庭时,被告特意折返,为承办法官点赞。
  
  法理彰尺度,调解暖人心。长清区法院持续将调解工作融入案件办理全过程,兼顾法理与情理,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用心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