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泽坤)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处置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执行法官刘志林依靠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关键线索,联动多方力量快速查扣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全力为受伤群众兑现胜诉权益。
申请执行人赵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遭受严重人身伤害,住院治疗期间产生大额手术、康复治疗费用。经审理,法院作出判决,判令孙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数十万元。判决生效之后,孙某一直规避履行赔偿义务,不主动联系申请人协商赔偿事宜。赵某遂向槐荫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刘志林第一时间依托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孙某名下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房产、公积金等财产信息开展全方位排查,并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存款及不动产。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多次尝试电话联系、上门查找,均无法找到孙某下落,被执行人刻意躲避执行,案件一时陷入查人找物的困境。
一边是受害人尚未结清的高额治疗费、亟待弥补的经济损失,一边是查无财产、找人无果的现实难题,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迟迟难以落地。就在执行遇阻之际,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局提供一条重要财产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孙某的一辆轿车停靠在市区某街边公共停车位。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刘志林意识到车辆随时存在被转移、变卖的风险,事不宜迟,第一时间核对车辆登记信息确认权属,迅速敲定现场执行预案,带领执行团队火速赶赴车辆停放地点。
到达现场后,该车辆车门紧锁,无法联系到车主到场配合处置。为防止出现车辆处置突发状况,保障执行行为规范合法,执行法官刘志林当即联系辖区交警部门以及拖车到场予以协助。在交警协助下,执行干警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对车辆外观、现场环境、扣押全过程完整记录留存,依法对该轿车实施强制扣押,现场完成车辆登记、张贴封条,将涉案车辆安全拖回法院指定地点妥善保管,涉案车辆被成功扣押。(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