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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工伤待遇纠纷案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 “感谢执行法官,对方把赔偿款给结清了。”近日,当事人王某某收到赔偿款后专程向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雷和于荣国表示感谢,并将一面绣有“历经三载维权路,秉公执法得公道”的锦旗送至该院执行局张雷办案团队,并为法院执行工作点赞。
 
    王某某与临清市某轴承有限公司工伤待遇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王某某在工作时受伤,并判决临清市某轴承有限公司赔偿王某某工伤保险赔偿金共计13万余元。因临清市某轴承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干警通过实地走访与调查了解,发现涉案公司已停止实际经营,且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一名75岁的老年人,存在为逃避债务而进行“挂名”操作的嫌疑。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临清市某轴承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表示,可以和解但仅同意支付部分款项,并以“已非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由拒绝承担剩余款项。
 
    强制执行有力度,善意文明显温度。面对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经变更的实际情况,该院执行法官依法向临清市某轴承有限公司及其历任法定代表人下达预审计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提交公司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关键财务资料,并明确告知若逾期拒不提交,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法律的震慑下,被执行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认识到不配合执行的法律后果,其亲属也主动出面与执行法官及申请执行人沟通。鉴于此,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该案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工伤保险待遇事关劳动者权益与基本生活保障,是法院执行重点保障的民生权益。该案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干警坚持刚性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有机统一,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结合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依法促成执行和解,实质性化解纠纷,以司法之力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