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历时数年的涉农土地排除妨害纠纷案,法院创新采用分段解纷执行模式,兼顾司法公正与农业生产规律,不搞单一的强制腾地,既依法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又防止了农业资源浪费,有效化解了邻里多年积怨,促进了基层法治环境的改善。
2024年4月,扈某某与当地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合法取得100亩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村民郝某某以先辈垦荒为由,强行占用其中19.6亩耕地拒不退还,双方因此产生权属纠纷,历经多轮诉讼。
经两级法院审理,法院最终判决郝某某在2025年春玉米收割完毕后5日内返还涉案土地,并赔偿扈某某经济损失。案件二审期间,郝某某执意在涉案耕地抢种冬小麦,持续侵占土地,为此,扈某某向利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实地勘查后发现,该案双方积怨深厚,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强烈。当时地块内冬小麦长势旺盛、正值生长关键期,若简单采取强制清苗、腾退土地的执行方式,不仅会造成农作物损毁、形成财产浪费,还会进一步激化矛盾,埋下新的纠纷隐患。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量身制定分段解纷方案。执行法官多次耐心释法明理,向申请执行人讲明利弊,几经曲折获得当事人理解。法院优先执行赔偿款项,快速兑现申请执行人的金钱债权,同时暂缓土地返还执行,告知其可就小麦种植期间产生的新增损失另行诉讼维权,为矛盾化解预留缓冲空间,首次执行案件顺利办结。
2026年,扈某某就土地占用新增损失提起诉讼,并再次申请土地返还强制执行,法院第一时间冻结郝某某银行账户,多轮开展普法教育,细致核算土地占用持续产生的经济损失,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责任。在司法威慑与情理疏导双重作用下,郝某某主动承诺麦收后无条件返还土地。
2026年6月12日,郝某某如约进场收割小麦,执行干警赶赴现场拉起警戒线、规范现场秩序,全程监督收割作业与土地交接工作,案件全部圆满执结。
在执行现场,扈某某也主动帮助郝某某收割小麦,一对冤家终于放下怨恨,化干戈为玉帛。执行法官用智慧与韧性,将这起持续数年的涉农土地纠纷彻底化解。
利津县人民法院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在严格依法执行、维护司法权威的基础上,着力化解矛盾根源、修复邻里关系,生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此次执行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农业生产大局,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以精准、温情的司法服务,为乡村振兴和基层和谐稳定筑牢法治根基。(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