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济宁任城区司法局:多元文韵 绘就“河韵仁矫”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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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唐法院:“法院+综治中心”共绘解纷好“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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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萍)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坚持立足定分止争,积极参与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运行工作,不断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法院+综治中心”基层治理新模式,绘就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好“枫”景。
 
  多方调解,让“伤身”劳务者不再“伤心”
 
  宋某在为秦某提供劳务过程中,被坠落的物体砸伤。事发后,秦某及时将宋某送医救治并垫付前期医疗费用,但在后续的赔偿事宜上,当事人双方难以达成和解。宋某遂到县综治中心寻求帮助,综治中心迅速启动联动机制,召集法院、司法、医保等多部门组成调解小组。
 
  调解现场,该院派驻的调解员依据法律法规仔细核算赔偿,耐心地向秦某阐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多轮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秦某最终支付赔偿款,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联动“破冰”,解开邻里矛盾“锁”
 
  辖区某村村民张某的1亩土地,长久被李某占用。村委会多次协调处理未果,张某无奈诉至法院。该院接收起诉材料后,认为邻里纠纷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办案人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均有调解意向,遂将案件移送至县综治中心协调。
 
  综治中心了解案情后,当即委派工作人员从邻里多年情谊出发,耐心劝解,同时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优势,多次与所属村委会、乡镇联系,邀请村委会、乡镇工作人员进行联合调解。经多方协调,李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同意清除地上附着物并予以返还土地,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打出调解“组合拳”,不让薪酬变“心愁”
 
  孙某因承包建设工程,雇佣周某从事劳务工作。工程结束后,孙某应支付周某劳务费7万元,并承诺2024年底结清,但孙某因工程资金周转困难到期未付,周某遂诉至法院。因案件涉及工人工资问题,事实清楚、争议较小,调解更有利于实质化解矛盾,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该院将案件分流至县综治中心,法官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引导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经过办案人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孙某先行支付部分款项,剩余部分分期履行,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案件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周某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孙某的资金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上述案件仅仅是该院探索运用“法院+综治中心”模式、协调化解矛盾纠纷的几个镜头。“法院与综治中心的协同实现了‘非诉挺前、诉讼断后’的分层治理模式,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有助于构建法治化、低成本、高效益的社会治理格局。”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刚表示,下一步,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将司法职能延伸至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化解在萌芽状态。(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