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安琪)为进一步加强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前瞻性、预防性保护,近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与河北省临西县人民法院联合发布文物《司法保护令》,并在临清舍利宝塔树立标牌予以公示。临清市人大代表宋晓梦、市政协委员刘英顺应邀参加活动。
临清舍利宝塔始建于明万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系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据介绍,临清舍利宝塔集精巧的建筑结构和精湛的雕刻艺术于一身,是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因其位于临清市与临西县的交界处,故而成为冀鲁两省游客的“打卡胜地”。
文旅融合让文物“活起来”了,而司法保护则是为了让文物更好地“传下去”。为加强对临清舍利宝塔的保护力度,赓续历史文脉,临清临西两地法院联合发布文物《司法保护令》,旨在强化对历史文物的司法保护,助力文旅融合在法治的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守护文物和文化遗产,重在保护,要在传承。此司法保护令的发布,是临清临西两地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大运河(漳卫河-会通河段)生态环境资源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有力举措。”临清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健全“法院+”跨域联动保护机制,在人大和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下,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向历史人文方向拓展,在预防端持续发力,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贡献法院智慧、提供司法保障。(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