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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全面提升乡村法律服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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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今年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创新主抓“三项提升”,建强“三支队伍”,引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标准化建设,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得到显著提升。自标准化工作开展以来,全区42名法律顾问为139个村(居)累计开展合法性审查707件,提供法律意见1405条,解答法律问题2440个,开展普法512(场)次,化解一般性矛盾纠纷293件。
  
  狠抓基础提升
  
  建强一支为民服务的“领导队伍”
  
  抓牢部署调研
  
  司法局党组召开全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专题会,成立专项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思路,全面部署村(居)法律顾问标准化管理工作内容。深入实地调研11(轮)次,收集有效意见和建议23条,为加强和改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抓细标准制定
  
  出台《罗庄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分别从工作机制、责任分工、利益冲突、工作考核等13个方面,38个单项,67个具体细节,搭建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工作架构,涵盖选职、入职、履职、述职、评职、离职全流程的村(居)法律顾问标准化管理工作内容,规范区、街道(镇)、村(居)服务卷宗标准,明确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期间利益冲突的标准等。
  
  抓好人“财”保障
  
  依据《罗庄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通过“双向选择+统一调配”模式,完成村(居)法律顾问更新配备工作。联合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制发《罗庄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将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经费保障。
  
  狠抓服务提升
  
  建强一支为民服务的“专业队伍”
  
  服务质效提质保优
  
  综合考量群众实际需求及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意见建议,设置村(居)法律顾问AB角,一名正式法律顾问,一名辅助法律顾问,形成角色互补,避免服务空档。将服务模式优化调整为现场+非现场、线上+线下、坐班+走访、日常+应急等8种类型,明确各类服务的时间计算方式,严格要求村(居)法律顾问每月提供服务不少于8小时,每次服务时长须经司法所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做好登记。
  
  矛盾纠纷提质促稳
  
  深度参与村级矛盾纠纷化解,队伍化整归一,区级层面成立服务大队,街镇层面设服务中队,集中攻坚重大疑难问题;紧急情况下可提供应急服务,将村(居)法律顾问纳入“四对一”(即一名街镇领导、一名村委负责人、一名法律顾问、一名人民调解员帮包一个疑难积案)帮包化解机制,为农村平安建设筑牢了和谐稳定防线。
  
  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引导村(居)法律顾问发挥专业特长,为村集体和农村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合法性审核、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对涉农规范性文件、村级合同、村规民约等执行村(居)法律顾问前置审核签字背书制度,实现村级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村级事务在法治框架内运行。
  
  狠抓管理提升
  
  建强一支为民服务的“管理队伍”
  
  强化督查培训
  
  成立专项督查组,执行“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机制,通过检查工作资料、听取村(居)“两委班子”和群众评价意见等形式,对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建立健全培训制度,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卷宗和工作日志评比、工作经验做法分享会等活动,评比中学先进、找差距、补不足、共进步,帮助法律顾问熟悉社情民情,提高履职能力。
  
  严格兑现奖惩
  
  实行双机制补贴发放,结合村(居)规模、距离远近补助划分,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村(居)法律顾问考核为优秀、良好等次的,在下一年度竞选中给予加分,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确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优者奖”流动配备机制,提升村(居)法律顾问队伍的竞争力。
  
  加强宣传引导
  
  以发放宣传册、悬挂公示牌、“两微一端”定向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公开法律顾问联系方式、职责特长,引导群众主动寻求法律帮助。法律顾问为服务的村(居)建立“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政府网站及时刊发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典型,以工作实际实效扩大村(居)法律顾问影响力,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满意率。(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