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禹城市司法局:杜绝学生欺凌 淀放青春光彩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丁峰 段小龙 刘守新)为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用法治力量为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保驾,让普法阳光照进青少年的心中。4月2日下午应邀为禹城市职业教育中心的学生上了一堂主题为“杜绝学生欺凌 淀放青春光彩”的法治课,该校2400名师生参加法治课。
 
  课堂上,段小龙通过发生在邯郸市学生欺凌真实案例,围绕学生欺凌六个方面的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诠释了学生欺凌的定义极其严重后果,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点及原因,以及如何预防和应对学生欺凌,进一步强化学生们自我保护意识。
 
  段小龙讲到,学生欺凌往往源于学生之间的误解、嫉妒或不良行为习惯。预防学生欺凌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建立健全校规校纪、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交流等。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敢于向学生欺凌说“不”,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养成心中有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段小龙最后谆谆教诲同学们:“青春是一场修行。这场修行中,未成年人要经历人生的逆反期,希望同学们能够正确认识自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以逆反为名而肆意妄为,相反,要不断自我审视,加强自律。和父母、老师多沟通,共同度过这一时期,走向成熟。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它会保护我们,也会在我们偏离轨道时制裁我们。希望同学们的青春是奋斗的青春,有梦想的青春,积极向上的青春,同学们都能够把握现在,创造美好的未来。”
 
  整个讲座过程中,同学们认真聆听、深入思考,学习氛围浓厚、效果明显。同学们纷纷表示,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普法用法的宣传员。
 
  通过此次法治宣讲活动,加强了师生们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学生们辨别是非、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同学们对学生欺凌有了更加清晰、深刻的认识,切实增强了师生们的法治观念和防范意识,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和谐友爱的校园环境、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山东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