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于程程)山东济宁中院锚定市委“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工作目标,秉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分类考核尊重差异、考核到人全员覆盖”考核理念,把平时考核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取得良好效果。在2022年度济宁市综合绩效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并记集体二等功。
聚焦制度建设,打出平时考核“组合拳”
济宁中院在考核指标上实行分级分类考核,设置不同的考核侧重点,将平时考核的“一套考题”细化为“多张考卷”,提升考核质效。印发《关于建立法院干部执行力和工作实绩档案的实施意见》,建立法院干部执行力和工作实绩档案,实行“红蓝牌”标识管理,提高工作效能。制定部门职责清单和个人岗位职责清单,明确部门任务,厘清职责边界,考核有参照、评价有尺度、操作有规程。
聚焦考核重点,树立平时考核“风向标”
在平时考核中,济宁中院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注重突出“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做到“月小结、季评鉴、年总结”,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成立市委党校法院分校,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活动,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依托“智慧法院+”,推动考核线上操作,动态记录、自动提取办公办案情况,做到工作质效全流程、全动态、全覆盖可视可查。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案件结收比97.04%,结案率88.07%,人均结案169.87件,分别位居全省各中院第1位、第3位、第4位。
聚焦结果运用,发挥平时考核“震慑力”
为加强各部门重视力度,济宁中院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典型选树、教育培训等挂钩,创新开展“三亮三比三创”活动,评选“优质服务品牌”“优质服务岗(党员先锋岗)”“服务标兵”,优先推荐考核结果优秀、群众满意度高的人员参加市级以上荣誉表彰评选。明确平时考核3个及以上“好”等次人员才能参与年终绩效考核第一档次奖金分配,打破传统“吃大锅饭”分配方式。将平时考核纳入干部选任考察全过程,20名平时考核成绩优秀干警先后晋升职务职级。今年以来,共有97名同志荣获省、市表彰或通报表扬,其中1名干警获评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名干警获评第十批省市优秀援疆干部人才并记个人二等功。(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